昨天,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省政府与13个省辖市分别签订了《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这意味着,能否让百姓吃得放心成为考核政府的重要内容。会上还出台了《江苏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暂行办法》、《江苏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等,每项规定都直指为官者的执政能力。责任:政府要负管理总责
“十几个婆婆管不好百姓一张嘴”,有人这样感叹。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涉及到工商、卫生、质监、药监、农林等十几个,例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便是由19个部门组成的。但一旦出了食品安全事故后,百姓却往往产生“究竟谁来管”的困惑。对此,《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了监管职责:市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
省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对市政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考核:瞒报事故一票否决
与以往不同,《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十分具体的打分考核体系。考核采取评分制,满分为100分,采用逐项扣分的办法,操作性较强。例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不达标为3分、生猪及其产品中违禁药物检出率超标为3分、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不合格为3分等。
如果发生下列情形中的任一种,对该地区将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评为不合格:一是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二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或对事故处置不力,造成事故影响扩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增加的;三是发生重大食品质量问题,被全国性媒体曝光或国家有关部门查处,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责:监管不力将被撤职
今后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行政责任。《江苏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所涉及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上述人员如果出现下列行为中的任何一种,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一是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或者存在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引发或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二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不报、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以及未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三是阻碍、干涉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或者拒绝、拖延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应急处理时不听指挥、相互推诿的,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机制:安全应急预案成稿
非典促成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体系,当禽流感、猪链球菌感染事件发生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都自动启动,从容应对。而发生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该如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江苏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将填补这项空缺。该预案的征求意见稿中,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理、应急保障、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等做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13个主要成员单位在应急救援中的具体职责。举措:失信企业及时公布
会议披露,江苏全省将用一年左右时间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等。加快食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包括建立食品质量信用记录制度,建立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建立企业质量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发布制度。“诚信江苏”网站将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诚信和失信企业名单,以及质量抽检严重不合格的产品名单。目标:三年建成放心工程
“通过三年努力,使江苏省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的《江苏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披露,到2007年,江苏蔬菜高毒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要达95%以上。生猪及其产品中“瘦精肉”等违禁药物得到杜绝。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米面油等加工食品的非安全质量指标合格率达90%以上,儿童食品滥用添加剂行为基本遏制。省辖市市区70%以上的农贸市场退路进厅,进行商场化改造或改为连锁超市。到2007年,全省建立不少于80个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