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实施方案中首次在全国提出了构建鲜活农产品主要产销区之间“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网络,并实行统一标识。这一网络,利用现有的国道网,总里程达2.7万公里,较原有“绿色通道”增加1.6万公里,直接连通了全国29个省会城市,71个地市级城市,基本实现了大部分中心城市之间的便捷连通。网络建成后,将在全国形成覆盖所有具备一定规模的重要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贯穿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绿色通道”骨架,为鲜活农产品跨区域长途运输提供快速和便捷的主通道。“五纵二横”主要路线为:银川—昆明,呼和浩特—南宁,北京—海口,哈尔滨—海口,上海—海口,连云港—乌鲁木齐和上海—拉萨。
首次明确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网络上,各省级人民政府可对整车并合法装载的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予以降低或免收通行费,并且要对省内外的车辆同等对待,不得实行省内外差别政策,切实降低鲜活农产品的运输成本。
首次明确规定了鲜活农产品的种类。鲜活农产品共分为五大类,即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和新鲜的肉、蛋、奶。除以上五类产品外,其它产品均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全国“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冯正霖副部长介绍说,这次七部门联合制定的“绿色通道”建设方案中,提出了许多改善运输环境,保障鲜活农产品全程顺畅流通的政策措施,如:对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没有违反道路通行规则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执法人员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必须严格按规定及时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对有超速行驶等其他严重危及交通安全行为的,公安部门要按照简易程序规定,当场处罚,及时放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