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2017年第26号
【发布日期】:2017-08-17
【效 力】:2017-09-20结束
【备 注】:http://www.shfda.gov.cn/yaojian/View.aspx?lawid=177
为加强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规范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公开流程,保障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各有关方面将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9月20日前反馈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faguichu@smda.gov.cn;2.传真:(021)63268970;3.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717室,邮政编码:200003。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