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办发〔2017〕13号
【发布日期】 2017-01-24
【生效日期】 2017-01-24
【效 力】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行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有关政策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