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黔食药监发〔2017〕4号
【发布日期】 2017-02-08
【生效日期】 2017-02-08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zhfda.gov.cn/read_Article_17_11197.shtml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
现将《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自由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电子版在省局门户网站工作文件栏目中进行公布,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并遵照执行。
附件:自由裁量基准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