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鲁政办发〔2017〕29号
【发布日期】 2017-02-06
【生效日期】 2017-02-06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7/2/9/art_285_12181.html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