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市长许勤主持召开了市政府五届一百零七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
会议强调,食品质量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府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必须向国际一流水准看齐,以提高产品标准、确保质量安全作为规定修改的核心和重点,从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全过程强化监管,把打造深圳标准、建设深圳质量的要求落实到每个食品行业,让市民吃得放心、舒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变化及豆制品行业发展实际修订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了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细化了豆制品召回制度;规范了送货单、预包装和标识制度,健全了豆制品可追溯机制;增加了生产台账制度,并延长了台账保留期限;完善了豆制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强化了保障措施等。此外,涉及转基因的豆制品将按要求进行统一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