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琼食药监保化〔2018〕22号
【发布日期】 2018-06-19
【生效日期】 2018-06-19
【效 力】
【备 注】 http://www.hifda.gov.cn/zwgk/tbgz/201807/t20180706_2681908.html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指示精神,提升我省化妆品经营企业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意见》(琼府〔2017〕86号)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总局印发2018年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食药监药化监便函〔2018〕43号)要求,省局决定开展化妆品经营示范店建设,现将《海南省化妆品经营示范单位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联系人:钟祥全,联系电话:66832566,邮箱:1401231156@qq.com。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