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发布文号】:第43号
【发布日期】:2017-10-17
【效 力】:2017-10-31结束
【备 注】: http://www.lnrd.gov.cn/contents/45/14036.html
《辽宁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根据《辽宁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现将《辽宁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在网上全文公布,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和公民均可以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对该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三、联系电话:024-86681983 86681925(传真)。来信请寄: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9号,邮编:110842);电子邮箱:lnrdfzw@163.com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