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推进天津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