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