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沧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沧政办发〔2016〕36号
【发布日期】 2016-12-2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cangzhou.gov.cn/zwbz/zwdt/cxwj/431302.shtml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河北省农产品出口的意见》(冀政办〔2015〕154号)精神,发挥我市农业大市优势,扩大农产品出口,促进全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