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农委〔2017〕68号
【发布日期】 2017-04-05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44/u26aw51979.html
各区农委、市有关单位:
发展转基因是我国农业重大战略决策。中央对转基因工作要求是明确的,也是一贯的,即研究上要大胆,坚持自主创新;推广上要慎重,做到确保安全;管理上要严格,坚持依法监管。近年来,本市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市、区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突出关键环节,依法严格监管,上海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保持良好局面。但新技术的发展应用,对监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为深入贯彻2017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履行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持续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的监管,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4号)、《关于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保护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7〕3号)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上海市2017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