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地(州、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2017年全国H7N9流感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我区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各地要全面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