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认办〔2017〕13号
【发布日期】 2017-02-15
【生效日期】 2017-02-15
【效 力】
【备 注】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部室、下属单位:
现将《2017年认证认可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实施。
国家认监委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