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