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
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任务来源:省抽不合格;产品名称:丹麦曲奇;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8月2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明该批次产品共生产292盒,全部销售完毕,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召回数量为32盒,销售单价为10元/盒,违法所得共计2600元。(二)产品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发布召回公告。该公司向下属供应商下发并张贴召回公告,召回数量为32盒。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立即整改。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丹麦曲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600元;2.罚款5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公司已排查问题原因,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山梨酸及其钾盐此类食品添加剂,认为山梨酸及其钾盐是由原料东利晴黄油带入,该公司将原料东利晴黄油送至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针对不合格原因,采取整改措施如下,已停止购进使用山东牛佰仕乳液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批次东利晴黄油。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