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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食品安全问题!庆丰包子铺等12家餐饮企业被通报

时间:2021/9/27 16:43:33 来源:中新经纬 作者

  中新经纬9月26日电 据“昌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26日消息,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北京鑫亿缘餐饮有限公司(招牌:鑫亿酱骨头饭店,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村622号)后厨设备设施缺失,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北京清宴居饭馆(招牌:清宴居,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西贯市村东街西临5号)凉菜间墙壁瓷砖破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北京老马乐信伊穆斯林餐饮有限公司(招牌:老马食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阳坊大街路东)餐饮用具未清洗消毒,和面机未及时清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北京馍王快餐店(招牌:肉夹馍,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东关南里小区23号楼商住-3号)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定期对食品状况进行检查,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采取整改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北京饱你满意猪肘饭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外婆管饱,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科技园区超前路南侧(富泉花园会馆)75幢地下一层1105)在洗碗池内洗菜,擅自改变经营条件,将洗菜池和洗肉池拆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北京欣食尚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回味居,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大东流村293号)擅自改变布局,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北京渔得水美食城有限公司(招牌:花满园美食城,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西苑三区2号楼-1至4层104(一层101))后厨环境脏乱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北京天通聚友餐饮中心(招牌:聚友美食城,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西苑三区2号楼-1至4层102门110室)后厨环境脏乱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北京天通西苑庆丰包子铺(招牌:庆丰包子铺,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西苑二区10B号楼2门)后厨环境脏乱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北京麦德润面包房有限公司(招牌:杨国福麻辣烫,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黄土东村金榜园南侧)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北京遇顺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峨嵋酒家,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西大街16号院2号楼1层112、2层202)食品处理区地面有污水,保洁柜未密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北京您吃了吗餐饮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行知路77号院1号楼-2至5层101内1层112号)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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