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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抽检21类食品 16批次样品不合格

时间:2020/11/30 9:31:30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调味品,酒类,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饼干,食品添加剂,餐饮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豆制品,蜂产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1类食品125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238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67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60批次,全部合格;酒类51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36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34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28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2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15批次,全部合格;饼干11批次,全部合格;食品添加剂7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6批次,全部合格;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8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7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粮食加工品9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8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豆制品5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蜂产品5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4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豆鑫坊食品店经营的豆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蛙大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宋文友水果店经营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4.北京智农星科技有限公司昌平第七分公司经营的手工圆馒头,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宇祥明睿(北京)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欧露兹森林蜂蜜,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代理商北京中企华业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6.北京聚德口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芽,亚硫酸盐(以S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7.标称武汉陆羽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北京万泉河商场经营的碧螺春(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同福缘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蛋,金刚烷胺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9.北京市鑫绿都农副产品市场中心李家桥市场刘登云经营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0.北京市鑫绿都农副产品市场中心李家桥市场金尚祥经营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1.标称河北古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市西辛盛安商店经营的食用红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2.北京市鼎泰楼烤鸭店经营的鲤鱼、草鱼,均为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3.标称北京稻香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羊角酥(热加工烘烤类糕点),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4.标称中山市大天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分别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海力加油站、唯米乐(北京)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台椰®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含果粒),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两次检验发现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中山市大天朝食品有限公司对两次检测结果均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均维持初检结论。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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