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 第3号)
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4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韩城金城古城餐饮有限公司供餐所用的勺子(消毒日期:2020-05-09),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韩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韩城市外婆厨房餐饮有限公司龙泉店供餐所用的浅碗(消毒日期:2020-05-09),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韩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韩城市外婆厨房餐饮有限公司龙泉店供餐所用的罗汉碗(消毒日期:2020-05-09),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韩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韩城市励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供餐所用的筷子(消毒日期:2020-05-09),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韩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韩城市励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供餐所用的茶杯(消毒日期:2020-05-09),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韩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