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无新增确诊病例!2020年2月10日贺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2月10日0-24时,贺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0例,新增疑似病例4例(平桂区3例,昭平县1例)。
截至2月10日24时,贺州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平桂区2例、富川县2例),现有疑似病例6例(八步区2例,平桂区3例,昭平县1例),无重症病例,无死亡病例。
目前,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共计784人,解除医学观察652人,现有13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是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最近,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明确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出现7类涉医违法犯罪情形的,将依法严惩。一是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的;二是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吓、诽谤医务人员的;三是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四是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检疫、隔离、治疗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患者尸体的;五是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损毁、占用医疗卫生机构的财物,或者在医疗卫生机构起哄闹事、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的;六是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七是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
请善待你身边每一位医务人员,他们是你们的生命守护神。让我们携手并肩、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共筑阻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