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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限量销售208种药

时间:2019/6/29 13:14:30 来源:100医药网 作者

  医药网6月29日讯 成都市市民药店购买含特含麻药(文末附参考目录)要扫码,上海市市民药店购买含特含麻药要刷脸…但是这都不是重点,零售药店需特别警惕,尽量配合监管部门,限量销售这208种药。

  11088家药店已实行扫码售药

  近日,四川新闻网消息称,截止今年6月,成都市22个区(市)县11088家药店(覆盖率达到99%以上)开始使用“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这也标志着,以后在药店购买“含特含麻”的药物,要扫码了!

  该报道称,对含特药品实行互联登记,打破了信息孤岛,能通过大数据应用对全市含特药品销售的品种、区域等指标进行分析统计,对可能出现的含特药品流弊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形成信息化管控体系,有效防止不法套购。

  该报道还表示,成都市民扫描二维码购买含特药品共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含麻药品信息登记。登记完成后,向店员出示成功页面,药店销售人员可将药品出售给用户。

  另一方面,针对未带手机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也可以采取人性化的处置方式:药店销售人员可通过自己的手机帮助老人完成登记。对于店员有违反登记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封号或限制登录等措施。

  特药智慧监管多市推行

  其实,对含特含麻药实行智慧化监管的还不只有成都市,本月19日,上海首个零售药房智慧监管系统在徐汇区上线,在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内,一块智慧监管屏上显示着徐汇区152家零售药房的名称、地址、销售数据、检查情况、投诉举报情况等实时信息。

  过去,市民购买此类特殊药品,实名登记、限量销售,而且专柜专人管理。区别于以往的手工登记,新增的人脸识别系统,可以让药店实时掌握购买人是否人证一致、并能精确识别出顾客在药店的购买记录。

  根据以上信息,智慧监管系统有一项针对特殊药品购买行为的监控预警功能,可实时预警异常购药行为,如有患者大量购买特殊药品,系统将会发出蓝色预警。

  据了解,预警分4个级别: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随着短时间内购买特殊药品数量及地点的增加,以及与实际用药量不符程度的加剧,预警级别将逐渐升高。黄色预警时,市场监管部门将把相关信息推送给禁毒部门及公安机关,对购药人核查;红色预警时,公安机关将直接介入。

  执业药师在岗售药首当其冲

  另外,上海市的该监管系统不仅会对消费者购买特殊药品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不尽职滥售处方等行为也进行了监管。

  徐汇区监管部门要求,所有零售药房被要求将注册药师的身份信息、照片与药店绑定,并上传至零售药房智慧监管系统。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在岗药师必须面对店内的摄像头“打卡”,由系统与平台已存取的记录比对,如果药店营业后无药师打卡,或打卡药师非该药店注册药师,系统将显示预警,市场监管部门会派员核查,确保药师在职在岗。

  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坦言,以往对于执业药师的监管,主要是药店自行对药师进行考勤,执法人员通过检查考勤台账的方式开展监管,检查效率较低,且对“代签到”“代上岗”等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而现今,操作人员只需在监管系统上随机点击其中一家零售药房,其在岗药师当天“打卡”情况便显示出来。

  含特含麻药监管仍会进一步加强

  从上海市、成都市管制来看,零售药店智慧化监管时代已经来临,含特含麻药管制仍会进一步加强。

  据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因为其药品成分的特殊性,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例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过加工能提炼出麻黄素(又名麻黄碱),是制作医药最主要的原料。

  早在2012年,国家食药总局、公安部、卫生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且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今年4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并于2019年5月1日正式实施。此后,为进一步做好芬太尼药品管理工作,严防芬太尼类药品发生流弊问题,国家药监局又发文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不仅如此,就在今天,公安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告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原先,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打击工作归公安系统治安管理部门负责,现今,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则整合了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制售伪劣商品等多方面职能和职权。

  当然,职能和职权越大,监管范围则越全面,监管力度则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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