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报道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三部门要求加强流通环节非洲猪瘟病毒检测

时间:2019/4/4 9:35:43 来源:新华网 赵文君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3日联合发布关于在加工流通环节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公告,要求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严防染疫生猪产品进入食品加工流通环节。

  公告要求,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加强对采购生猪产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确保购进的生猪产品来自定点屠宰厂。严禁采购经营来自非定点屠宰厂或者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

  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采购生猪产品应当批批查验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确保购进的生猪产品不带非洲猪瘟病毒;采购的进口生猪产品应附有合法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公告指出,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在生猪产品原料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应当立即封存阳性样品的同批次原料并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管、畜牧兽医部门,并将阳性样品送至具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资质的单位复检。复检为阳性的,企业要在当地市场监管、畜牧兽医部门监督下,按规定对同批次生猪产品原料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公告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两证”不全、来源不明、无法提供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报告的生猪产品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可疑的生猪产品及时实施抽检,防止带病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产品的溯源调查,对负有责任的养殖场、屠宰厂、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从严惩处。

  这一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


相关搜索: 非洲猪瘟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
相关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