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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代共成长 伴成长求规范——关于中国保健食品的对话

时间:2019/1/2 11:05:10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李松

  对话人

  徐华锋: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贾亚光: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

  近年来,中国国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其中保健食品的贡献不能忽视。40年来,保健食品从无到有,保健食品行业从弱小的地位到具有强大的影响力,见证了国家改革开放的历程。

  故事 走进保健食品的元年

  李松:在改革开放初期,没有保健食品的概念。喝红茶菌、喝凉水、甩手甚至打鸡血等所谓疗法风靡一时,以致马季先生为此编写了相声《一阵风》,讽刺其盲目性。但这毕竟反映了一个现象,那就是当经济条件改善之后,人们首先关注的是自己的健康。这样的意识也是中国保健食品的基础。

  贾亚光:1985年1月,杨振华教授成功研究了“851口服液”。这是中国最早利用生物工程技术发明的保健食品。杨振华是我国最早创办民营高科技企业的科学家之一。1987年,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中国保健品消费的第一次高潮。851口服液的代理商成为中国保健品市场的“开山派”,其中内蒙古的乌力吉、吴柄新和许彦华被业界视为“内蒙军团”的领军人物。

  徐华锋:改革开放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开始流行以中草药为原料的“滋补保健品”。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原卫生部1987年颁布《中药保健药品的管理规定》(卫药字第70号文件)于当年10月8日实施。其中提出,“中药保健药品是指对人体有一定程度的滋补营养、保健康复作用,长期服用对人体无害的药品。”由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药保健药品的管理规定》的颁布大大鼓舞了企业投资热情。社会上把这种“对人体无害的药品”称为“保健品”。1987年被喻为中国保健品业元年。因中药保健药品的高额利润和相对较低的政策及技术壁垒,中华大地涌现出无数家保健品生产企业,产品多达28000多种,年产值达300多亿元。

  贾亚光:几个经典事例可以道出那个年代的保健品行业的辉煌。

  1987年底,宗庆后在杭州市成立了一间叫“娃哈哈”的校办厂。了解到我国3亿多儿童的营养状况不容乐观,厌食、偏食现象相当普遍,1988年,“全面促进儿童食欲”的娃哈哈儿童营养液上马,并打出“喝了娃哈哈、吃饭就是香”的广告语。当时娃哈哈的账户中只有10多万元,厂长宗庆后却把它全部投进了公关策划和广告宣传。由于当时中药保健品刚刚被公众所接受,广告效应很快使这家小工厂开始从众多的中药保健品企业中脱颖而出。1990年,娃哈哈的产值即突破了亿元大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的爱天长地久”这首流行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企业形象广告歌曾火遍全国。1988年,“太阳神”在东莞黄江起步,靠5万元借贷起家,1993年,在短短5年的时间以10毫升的口服液红遍全国,创造了年销售额13亿元、利润高达3亿元的神话。“太阳神”作为国内企业第一家全方位导入CI的企业,以出众的包装和独一无二的知名度,成为当时国内保健品行业的龙头老大。

  1992年10月,珠光集团与中国纺织大学(现为东华大学)合作,创办了珠海天年高科技公司,金锐成为天年掌舵人。1993年3月,天年素通过国家科委鉴定。当时的天年并没有足够的资金,不能“天上做广告,地上铺通道”,只能另辟蹊径。天年采用借他人现成的车间和设备,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以最快的速度投入批量生产,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的OEM方式,销售则推行科普营销模式。组织天年健康促进会,建立天年健康科技馆,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这就是后来火遍全国的“会销”雏形。

  1994年,吴炳新父子的三株口服液在济南问世,当年年销售额过亿元,随后3年创造了15万员工、年销售额80亿元的神话。从1994年销售额1.25亿元到1995年23亿元用了1年,从23亿元到1996年80亿元同样只用了1年。三株最初的实际注册资金只有30万元,3年间增长了16万倍,缔造了现代企业营销的奇迹。

  1994年,中国保健科技学会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主办保健品博览会,朱保国包下了整个圆厅以及民族宫主楼外墙立面和楼前所有草坪围栏的POP广告宣传他的太太口服液。新颖的形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助其签下了大笔订单。从1995年的“做女人真好”到后来引起广泛争议的“每天一个新太太”,从“十足女人味”到“让女人更出色”,“太太口服液”成为提及率最高的女性保健产品,深圳太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是中国民营企发展最稳定的企业之一。

  法规 成就保健食品的规范

  李松:1987年到1995年,是我国保健品行业的高速发展期,这个时期有“昂立一号”“脑黄金”“海王金牡蛎”“延生护宝液”“红桃K”等明星产品,也开始形成广告轰炸、会议营销等适应健康产品的销售模式。可以说,这一阶段虽然保健食品法定概念还没有形成,但是市场的繁荣让国人知道了事实上的“保健食品”。

  徐华锋: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确立了我国保健食品的合法地位。1996年6月1日《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实施。保健食品被定义为“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广告“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1996年7月,原卫生部颁布了《保健食品评审技术规程》和《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方法》,并规定保健食品实行省级和卫生部两级审批制度。由此,保健食品成为一个法定概念。之后围绕着这个定义,不断丰富、发展,一系列带有规范性的文件陆续出台。保健食品行业开始形成并在规范中成长。

  贾亚光:原卫生部于1996年11月11日在人民大会堂海南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国第一批59种食品为保健食品。

  2000年3月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02年12月31日前撤销审批的全部“健字”批准文号,2004年1月1日起,“健字”药品不得在市场上流通。在“有病治病,无病强身”广告大旗下生存了16年的可以治病、可以宣传疗效的“保健品”于2004年1月1日起将不得在市场上流通。

  2003年3月7日起,原属原卫生部审批的保健食品划归原国家食药监局,上市的产品由“卫食健字”换成 “国食健字”。截止到2003年7月8日公布批准的最后一个保健食品,卫生部共批准保健食品共5060个(国产4601个,进口459个),涉及企业约3200个。

  为了适应保健食品注册申报量急剧增长的需要,原国家食药监局制定了《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2005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2005年7月1日起,原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原来不需要行业监管部门审查就能在媒体上大做宣传的保健食品广告必须经审批合格后才能发布。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11月1日《实施禁止传销条例》;12月1日实施《直销管理条例》。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生效。第51条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09年3月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目前社会上名目繁多的保健品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元,而监管不到位,产品真假难辨,老百姓无所适从。”为解决这一问题,明确要求国务院抓紧研究制定相关规定,规范生产活动,整顿销售市场,加强监督管理,让消费者放心。这是首次在人大工作报告中提到保健品监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指出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备案制成为亮点。2016年2月26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双轨制以来备案保健食品1352个,注册产品824个。

  协会 打造保健食品的亮点

  徐华锋:2003年11月,国务院、原卫生部、民政部批复,同意中国保健科技学会更名为“中国保健协会”。2004年2月2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和原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共同为“中国保健协会”揭牌。同日,中国保健协会召开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一次理事会。中国保健行业的非政府组织(NGO)正式诞生。

  2005年1月21日,中国保健协会公布首批保健行业名牌产品。10个保健品品牌获得首批名牌产品证书。2005年9月,中国保健协会正式推出首届中国保健品公信力品牌推选活动。2007年11月,原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发起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08年5月,中国保健协会通过了商务部、国资委的联合考核及答辩,成为我国保健行业中有资格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协会。

  2009年8月,科技部同意中国保健协会组织会员单位申报“十一五”国家863计划课题;2009年,中国保健协会民政部评为3A级社会组织。民政部授予中国保健协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2012年,中国保健协会与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中央党校课题组、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共同组织撰写了我国第一部《中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蓝皮书》。

  李松:2012年7月25日,由原国家食药监局支持,中国保健协会组织实施的“保健食品质量万里行”活动正式启动。活动邀请《中国食品报》等多家中央级的新闻媒体深入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浙江、江苏、陕西、云南等地,在当地省市食药监局的配合下,参观拥有合法资质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市场一线。通过各种座谈会,真切、客观地了解了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所做的努力。为期两个月的活动中,记者们发表了百余篇客观报道。

  监管 促进保健食品的成长

  李松:自2003年“非典”之后,保健食品行业从市场监管、产品结构、营销模式、行业声誉以及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消费观念等,都发生着积极而深入的调整。

  贾亚光:2006年“推进公众营养改善行动”被写入“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这在我国尚属首次。2007年11月,原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发起了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08年8月,原卫生部下发了开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2012年5月8日,原卫生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规划指出,我国慢性病发病人数快速上升,现有确诊患者2.6亿人,慢性病导致的死亡已经占到我国总死亡人数的85%,导致的疾病负担已占总疾病负担的70%,是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若不及时有效控制,将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2013年5月16日,新组建的国家食药监总局宣布,5月初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经营、非法宣传)专项行动,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集中整治。

  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发布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2013年9月12日,扬州市广陵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最终宣判,被告单位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罚1500万元人民币;企业负责人习文有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万元。该案为中国公安部公布的十大食品安全案件,涉及全国23个省、140多个城市,总案值达800余万元。“两高”出台司法解释,细化了2011年刑法修正案第八条关于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量刑的规定,对这类犯罪给予最严厉的打击。而北京阳光一佰案件,成为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全国保健食品案件第一起大案。

  2014年1月,国务院发布《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提出发展营养强化食品和保健食品,促进居民营养改善。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改革 助推保健食品的未来

  徐华锋:进入新时代,中国保健食品行业承载着改革开放的成果,经过了规范的洗礼,开始走向升级发展之路。

  2016年8月19—20日,全国卫生健康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要重视重大疾病防控,优化防治策略,最大程度减少人群患病。为保健食品带来了空前利好的发展空间。

  2017年,九部委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整治工作延至2018年底。“重点治理利用网络、会议、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等方式违法违规营销问题。”截至2018年10月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案件4.9万件,货值金额17.1亿元,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分子8900人。

  2018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首次明确了保健食品和保健品不是一回事。《问答》指出:“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保健食品的监管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是对人体有保健功效产品的泛称,诸多媒体报道中涉及的保健品,实为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报道、文件和文书中应根据产品的实际属性,依法规范表述产品名称,不能一概笼统表述为‘保健品’,造成事实不清、监管错位和信息误导。”这个概念的明确对于保健食品知识的科普和保健食品行业的规范有着重大的意义。这是保健食品诞生20多年以来,监管部门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和树立参照物的方式明确和解读保健食品的名称。

  李松:健康化、个性化、多样化成为食品市场新的特征,消费需求从“吃得安全”到“吃得健康”最终到“吃得快乐”。带来了消费者的理性消费、宽容消费、品质消费;生产需求从讲安全到讲营养、讲品质,带来了产品品种的丰富、创新增加、品牌提升、营销拓展、产业链延伸;监管需求从入门监管到过程监管,带来了监管目标的精准、法规标准的严格、行业的自治自律。这些变化标志着中国食品行业走向与健康产业的融合,保健食品作为健康产业的生力军,必将顺应行业发展,走向深化创新之路。

  贾亚光:现在我国注册和备案的保健食品已超过1.6万个,全国保健食品生产许可2365家,产值超过4000亿元。2016年共抽检保健食品4200多批次样品,总体样品合格率为98.1%,比2015年、2014年分别提高1.6和4.2个百分点。保健食品正在成为日益增长的、推进健康中国的强大力量。

  当前,保健食品行业正面临着消费升级带来的新挑战,要想健康发展,就必须继续深化改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表示,围绕食品、保健食品虚假、欺诈宣传问题,要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治理未经许可生产、虚假标识声称、违法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公众宣传,面向社区、农村、校园,提升消费者识假能力,引导理性消费。呼吁广大特殊食品行业企业家充分发扬工匠精神,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40年来,保健食品的发展留给行业的启示是,要想出彩地成长,一定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一定要顺应消费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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