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珠海工商局获悉,在今年中秋节期间,市面标称“莲洲铁皮石斛养生月饼”经检查并无铁皮石斛素成分,且包装上“莲洲”字样商标属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涉案月饼销售商11月18日被工商机关行政处罚共计2万元。
据悉,涉案商家为珠海逸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今年9月1日,接群众投诉,香洲工商分局对该公司办公场地进行检查,公司提供的四种月饼空盒包装上印有“莲洲铁皮石斛养生月饼”等字样,但没有注明铁皮石斛的成分,涉嫌虚假宣传。
经查明,珠海逸丰农业在今年6月7日委托银都酒店代加工迷你水晶哈密瓜月饼、迷你广式金翡翠月饼等共计四种,四种月饼外包装印制有“莲洲铁皮石斛冰皮月饼”、“莲洲铁皮石斛养生月饼”、“ 莲洲铁皮石斛花香月饼”、“莲洲铁皮石斛酥皮月饼”等字样,但检查中未发现铁皮石斛的主要成分铁皮石斛素,工商机关立案调查。
经查发现,上述公司在其月饼盒上印着“莲洲铁皮石斛”字样,并在“莲洲”上标注注册商标标记,但无法提供“莲洲”食品类注册商标使用证明,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获违法经营额为55150元。
11月18日,工商机关对珠海逸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行为罚款15000元,对其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