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地游客李女士带着儿子来厦门旅游,在火车站附近的食品商行买了一盒金丝肉松饼。食用后,李女士发现肉松饼发霉,生产日期过期一个多月了。李女士向商家反映,但对方一直拖延。李女士随即向梧村市场监督管理所求助。
经过执法人员再三调解,商家最终同意赔偿李女士及其小孩的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