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水产站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到各苏木乡镇进行水产品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是核查养殖场的许可证情况,养殖单位的“三项”记录是否完整、水产品产地证明、检疫合格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进货票据、销售台帐是否健全以及是否存在禁用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及违规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300份宣传材料送到渔农手中,增强水产养殖场、经销商及渔农的质量安全意识。
到目前,已查水产养殖场均无违法违规存贮和使用禁用鱼(兽)药物及投入品添加剂等行为,且能够依法建立“三项”记录制度,检查结果较为满意。 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