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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168瓶假酒 他向天猫索赔133万

时间:2015/5/21 17:36:22 来源:东南早报

两年前,在厦门海沧工作的朱先生在天猫商城分三批购买了168瓶贵州茅台、五粮液等,经原生产厂家鉴定,没有一瓶为真酒。在要求商家退回购酒款之余,朱先生认为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未尽到法定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该公司返还天猫购物款2万多元,并按照食品安全法“假一赔十”的规定支付侵权赔偿金133万多元。昨日,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朱先生认为,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查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而自己之所以会买到假酒,就是天猫商城未尽到该责任所导致的结果。因此,天猫商城应当进行赔偿。

天猫公司则指出,天猫公司是网络交易平台,是用户获取物品或服务信息、物色交易对象、就物品或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及开展交易的场所,并非信息发布者,不是买卖合同的相对方,未实施买卖或侵权行为,不应承担买卖或侵权责任。天猫公司和天猫商家签订了消费协议,让天猫商家作出正品保障的承诺,并在页面上进行展示,以督促商家要履行正品保证承诺,但在履行过程中,履行的主体是商家。朱先生所买假酒的商家,入驻时向天猫公司提供了工商登记行政许可、生产厂家的生产委托,其中一家还提供了进货发票,天猫公司已尽到事前审核的义务。同时,朱先生所举证的仅能证明假酒非原厂家生产,并非按照食品安全法所述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卫生要求、质量要求等指标不合格,其“假一赔十”的要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据悉,海沧区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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