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四川广安奖励举报食品药品违法 举报人最高可获20万奖励

时间:2014/12/15 8:44:44 来源:四川日报

   广安出台《办法》奖励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 陈君)12月9日,记者从广安市政府办公室获悉,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广安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日前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对举报从事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活动的,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将给举报人最低200元,最高可达2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办法》在适用的奖励范畴上相当宽泛,对于举报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药品、医疗器械违法以及化妆品违法等行为的,举报人都有机会获得奖励。不过《办法》也同时明确,只有对于违法案件发生在广安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的事实及证据、举报线索事先未被食品药品监管有关部门掌握、举报的内容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四个条件同时符合的,才给予举报人奖励。所以对于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举报或其授意他人举报的、假冒伪劣产品的被假冒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其产品有关的举报、属于申诉案件的举报行为,均不属于奖励范围。

   根据《办法》规定,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卫生行政、工商行政部门等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都应当公布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明确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线索举报受理部门。而在奖励兑现方面,则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承担”的原则,由该市本级监管部门负责查处的案件,奖金在市级专项资金中列支;由区市县监管部门负责查处的案件,奖金在区市县专项资金中列支。

   在奖励标准上,广安将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的查证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并按案件货值金额的5%、3%和1%分别给予奖励。例如,提供被举报方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的就应算为一级举报,可以获得案件货值金额5%的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奖励的单项奖励金额不少于2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内部人员举报的,以及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适当提高奖励额度,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相关搜索: 四川 奖励 举报 食品 违法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