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销售的进口食品生产日期竟然“早产”了一个多月。日前,呼和浩特市质监局赛罕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某超市内购买了一盒韩式大麦茶,回家后发现该产品的生产日期竟为2012年12月1日。
接到举报后,2012年11月19日,赛罕区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出动,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检查人员来到位于桥靠西街的嘉宙生活超市,对店内商品进行了仔细检查,在货架角落里发现了消费者投诉的“大麦茶”。其中文商品标识显示该产品的原产地为韩国,经销商为大连高丽亚商贸有限公司,标注生产日期为2012年12月1日。
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该行为属于伪造生产日期,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16盒价值400元的产品做了封存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赛罕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为那些常买进口货的消费者提了个醒:买进口商品需擦亮眼睛。(文/甄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