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新政将自4月15日起执行。昨晚,海关总署澄清,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进境仍可带5000元自用物品
在新政出来后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解读为,“境外进口奶粉,价值超过200元,要征关税10%,也就是说有可能带一罐奶粉过关,将被课税”。事实上,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昨晚,海关总署专门发文指出,网上流传的“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存在解读错误。该次修订的《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携带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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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是一种DIY形式的自助海外购物行为,不依赖代购商家,而是通过第三方海外转运公司进行托运,目的是减少缴税和降低运费,其主要流程如下:
第一步:通过国外转运公司进行托运,首先在相关转运公司网站注册、获取邮寄的海外地址。第二步:通过国外网站购物。第三步:通过转运公司海外地址收取货物并转发到国内。第四步:清关并快递到消费者手中,风险较低而且比代购商家便宜。目前,新政主要影响在第四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