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下发《麻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今年在全市建设1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点)。通过创建活动严防有毒、有害、变质食品进入消费环节。
《麻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五条”创建标准。一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誉度B级以上或相当于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系统管理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方法;二是在显要位置向消费者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笑脸标识评定),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宣传栏;三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四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五是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从现在起到今年12月底,将按照制定方案、调查摸底、具体实施、组织考评、公示和表彰五个步骤进行。对通过考评的餐饮服务单位,授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