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日施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举报加工“地沟油”等12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获奖励。
办法规定,对货值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违法案件,奖励额度可以不受限制。
办法明确,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重大案件的匿名举报人也可以作为举报奖励对象。匿名举报人可在举报、受理时自设6位数密码,在违法行为线索查处结束后,凭密码和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