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9月29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物价局昨天称,从10月1日起,《重庆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将正式实施。今后,全市食品类消费价格月度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10%时,将从次月起向城乡低收入者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最高可以领取50元,该机制启动后,重庆市共有199.34万人将获益。
今年以来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其中食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城乡群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据市物价局调查,今年1~6月,重庆市CPI同比上涨了5.1个百分点,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与去年同期相比每月增支28元。今年7月,市委市政府做出决定,自7月1日起对城乡低保人员、城乡“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在校住读学生发放食品价格上涨临时补贴,其中,城市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和在校住读学生每人每月补助30元;农村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人员每人每月补助20元。
此后,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委员会、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等部门,向市政府上报了《重庆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经批准,该《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