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宁9月15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疑似食物中毒信息报送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疑似食物中毒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明确信息报送责任单位。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疑似食物中毒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地向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二明确信息报送的内容和方式。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者接到有关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或举报,尤其是经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为疑似食物中毒的,应当及时向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济宁市局制定了《疑似食物中毒快报表》,快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报送方式可先通过电话报告,掌握基本情况后以《疑似食物中毒快报表》形式书面报告,并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是明确信息报送的时限。疑似食物中毒发生后,发生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知悉疑似食物中毒发生后1小时内做出初次报告;根据调查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做出阶段报告;在处理结束后7日内做出总结报告。
四是明确贻误报送信息所承担的责任。各县(市、区)应高度重视餐饮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信息报送工作,对不按时报送信息,影响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造成不良后果和严重影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徐鑫 张金峰 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