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食品类保健食品销售广告应进行严格审查。
近期平面媒体出现了一些鱼油、螺旋藻等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销售类广告,这些广告的广告主大部分是代理销售若干不同品牌、不同类型具有某些特定功效食品的企业,广告通常占半版或整版,介绍多个产品,这类广告突出宣传普通食品的保健功效。
市工商局表示, 根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近期将对食品类保健食品销售广告进行严格审查,杜绝违反规定夸大宣传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