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净峰镇发生一起因食用河豚鱼中毒致死事件。为杜绝因食用河豚鱼引起食物中毒,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食品安全办公室昨日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质监、海洋渔业等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对我市城乡各地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业开展捕捞、加工和流通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深入到祥芝水产品批发市场、明祥食品等单位及餐饮企业,检查受检单位是否经营、加工河豚鱼,并向水产品批发商、水产品加工企业和酒店人员宣传河豚鱼的毒性、危害性及有关河豚鱼中毒的卫生知识,增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据了解,去年我市个别酒店等餐饮单位曾聘请有资质的厨师烹制过河豚鱼。
市食安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鉴于河豚鱼毒性很大,因此提醒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抵制违法生产加工和食用河豚鱼的行为。对非法加工、销售河豚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有关职能部门未审批生产加工河豚鱼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