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泉州“一家三口吃河豚夫亡妻昏迷”追踪

时间:2009/2/20 8:48:19 来源:福建之窗

  惠安一家三口人吃河豚中毒,酿成一死两伤悲剧,6名涉案人悉数被刑拘。住院治疗的村妇杨某,到昨日病情有所好转,但仍未最终脱险。
  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组关注此事,昨派记者前往采访。在这一事件中,渔民及小贩等5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那送鱼人陈某可能要负什么责任?昨日有律师分析说,这要看陈某的主观目的,因为这可能决定其有无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河豚毒素没解药

  昨日,记者从惠安县医院内二科了解到,死者王某的妻子杨某,病情呈良性好转,但仍未脱险,还在靠自主呼吸机维持、血液透析治疗。针对有人提到误吃有毒河豚鱼,可用马林根来解的偏方说法,医生称,马林根实际上也就是利尿、排毒作用,而河豚毒素经过消化系统,转移到肌肉、神经组织、血液,靠吃马林根无法解毒根除。河豚毒素目前没有专门解药,只能靠洗胃、血液透析一点一点将毒素通过排尿排出体外。

看送鱼人主观目的

  针对此次河豚鱼中毒事件,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林培德律师称,按《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应剔出集中妥善处理。”因此,渔民、鱼贩子、商家等如果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将河豚鱼出售流通,造成他人死伤等严重后果的,即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并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至于本案中陈某送河豚鱼行为的性质,须考察其主观目的。如果他明知该鱼有剧毒,因为报复或泄愤等目的,故意送给王某一家食用,造成王某死亡的,则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虽然知道可能有毒,但出于友情相赠,轻信王某一家懂得处理至无毒后才食用,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相关搜索: 食物中毒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