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西安市食品药监局发出购药预警,郑重提醒公众上门销售药品、电话售处方药为非法经营药品行为。
西安市食品药监局郑重提醒公众:第一、药品是关系人身健康的特殊商品,必须经国家食品药监局审批后方可销售使用,(公众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查询)公众不要购买和使用未经国家审批的“药品”。第二、一定要到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和正规医疗机构购买药品。第三、上门销售药品、电话售处方药、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售药等为非法经营药品行为。同时,希望广大群众发现非法经营药品的行为积极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