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某桶装水生产企业拿到了盼望已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打开一看,发现有效期只有两年多几天,顿时陷入云里雾里。早就听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三年,怎么会变成了两年多几天呢?
经烟台市质监局向国家质检总局发证机构咨询才弄清了原委。原来,该桶装水生产企业2004年1月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截止到2007年1月7日。有效期满后,该企业没有马上续证,国家质检总局发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为获证企业保留原来的QS编号,企业在第二个有效期内何时取证,发证机构会从第二次有效期内扣除间隔的时间。
听了解释后,该企业后悔不迭,本来想耍个心眼,延迟申请想延长许可证有效期限,谁料到2007年下半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执法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无证企业一律被强制停产。没有许可证不让生产,损失了经济效益不说,许可正的有效期里还扣掉了间隔时间,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质监人员介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山东省质监局规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有效期届满前应提前半年申证,正常续证后,第二个有效期会在第一个有效期后完全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