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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之争杀入第三方 娃哈哈工会欲将起诉达能

时间:2007/12/15 9:12:16 来源:经济观察报

    回到谈判桌前的 “达娃之争”再生变数;一场以娃哈哈集团工会(简称工会)名义发起的“连环诉讼”似已拉开序幕。

    11月下旬,法国总统萨科齐访华让舆论以为——经过8个月 “战争”的达能与娃哈哈正在试图和谈。但知情人士日前称,双方和谈破裂,作为第三方的工会,“在耐心克制等待近一年之久后”,率先在山东状告达能及其两家全资子公司。

  “工会出手的动因除了达能无视官方撤诉和谈的调解之外,还基于近日达能法国籍董事秦鹏给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有关证词中,涉及撤换娃哈哈合资公司的300名经理,否则便无法有效接管的表述。”知情人士说。

  工会的诉求

  12月12日,消息人士透露,“达能拒绝了双方无条件撤诉,进入和谈的要求”,加之从斯德哥尔摩传来的罢免300名经理的消息,工会作为既是39家合资企业全体员工利益的代表,又是39家合资企业以及娃哈哈非合资企业的持股股东,以维权为由,向山东潍坊市中级法院状告达能及其两家全资子公司,即乐维有限公司和MYENPTELTD。

  该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达能停止侵权行为、停止自身或通过全资子公司在非娃哈哈合资公司的持股及经营、相关董事的委派,以及停止对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及原告的所有其他侵害;并赔偿广盛投资经济损失1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该案件的正式受理日为12月6日,其民事裁定书显示,达能在山东潍坊两家娃哈哈公司中的全部股权资产均被查封冻结,如MYENPTELTD持有的淮坊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股权178.5万元,乐维有限公司持有的淮坊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股权739.5万元。

  这离达能申请冻结托管娃哈哈方面10家离岸公司资产不到1个月并是达能因在杭州仲裁委员会和桂林中级法院连遭败诉,正忙于发表声明、回应申诉之际;“败诉加之股权冻结,此时的达能丝毫也不轻松”。

  知情人士称,此举只是就39家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两家对达能启讼,倘若工会认为达能方面“仍一意孤行,不予纠错”,工会将不排除“就其他娃哈哈合资公司的被侵害事实”,对达能提起同类诉讼,届时,达能将面临遍及中国的“连环诉讼”,其被冻结查封资产将可能达30亿元之巨,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也许超过数10亿元之多。

  知情人士称,达娃合作11年来,达能累计投入14亿元,但分红达30多亿元,由此,合资公司的资产从1996年的10亿元增值为2006年的79亿元,2-3年就收回了所投入的资金,合资公司的效益远超中国国内以及国外的同行业水平。

  “而合资公司员工的人均月收入却只有100余欧元,况且多年来在达能不断将所得分红投资到娃哈哈的竞争对手,以致对娃哈哈的投资严重不足(达能在娃哈哈的投资每股仅花了0.81元,即连净资产的值都不到)的同时,工会却把大量资金投入到娃哈哈非合资企业。这是娃哈哈合资公司能够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现在达能想以低价(以净资产价格为标准)收购全体员工共同投资的非合资公司股权,在工会看来,无异于掠夺了员工的权益。”上述知情人士称。

  一位接近工会代表的人士说,“达娃之争”的悖论是迫于竞争压力而设立的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产品订单均来自合资公司,且产品销售都通过了合资公司的渠道,“这一切长期以来都得到了达能亚洲和达能中国管理层的同意”。商标使用亦在由外方代表合资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及《第一号修订协议》得到书面确认,并在每年的审计报告中得到披露。“但达能管理层现在否认这一基本事实。”

  “为此,站在工会角度,现在娃哈哈对达能提出了四点要求。”上述人士说,“包括撤销一切法律诉讼和仲裁;承认非合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承认中方享有的经营管理权;停止恶意收购的一切企图;工会委员会作为一方有权参与娃哈哈和达能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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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美法系的法律诉讼是由当事人的意思来决定是否发动、何时终止的诉讼程序。意思是,如果诉讼进行到一半,而原告和被告都认为有转圜的余地,想要好好的谈一谈,可以暂时中止诉讼程序;甚至,如果原告觉得被告很有诚意解决事情,也可以把诉讼完全撤回,不再进行诉讼。

  在中国《民事诉讼法》中,撤诉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原告向法院表示撤回起诉,要求法院对案件停止审理的一种行为。撤诉只是原告方对于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只会产生程序上的后果,换言之,撤诉只会导致本次诉讼的一种结束,但诉讼之后,原告一方的实体权利并没有受到影响。

  而在英美法系的英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的撤诉权,其可以撤回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需向法院提交撤诉通知书,而且还有禁止再诉的条款。

  达能的态度

  12月12日,记者致电达能了解其拒绝撤诉和谈的缘由。“撤诉之后,一切法律行为即宣告终止,没有再重新启动的可能,这对达能来说是被动的,”达能方面表示,“不过,达能并非拒绝撤诉,为了表示诚意,我们已在11月初,即法国总统萨科齐访华前,就已经暂停了对宗庆后的诉讼。”

  达能称,甚至为了进一步表示诚意,只要和谈,达能可以暂停所有的诉讼和仲裁。根据此前公开信息,达能作为原告的诉讼还包括:在美国将宗庆后妻女告上法庭,针对宗庆后个人以及娃哈哈集团向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此外,还有4家达能公司在维尔京群岛和萨摩亚群岛提起了诉讼,因此,今年11月,与娃哈哈非合资公司有关的10家离岸公司在当地法院要求下,被会计师事务所托管,相关资产也被同时冻结。此次,达能状告离岸公司的目的是通过法律途径查明这些公司的真正拥有者。

  对此,法律界人士称:“本来要起诉的,后来又改变主意了,这在法律上站不住;没有中间道路可选择,要么起诉,否则就撤诉。”

  达能称,“暂停诉讼”绝对不是姿态,是达能为显示其和谈诚意。再者“暂停诉讼”是一个法律专业问题,无法解释更多。

  达能表示,希望双方真正坐下来和谈,而非口头说说。至于和谈的条件,达能从未提及过,倒是宗庆后提了条件。当被问及达能40亿元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是否为其条件时?达能称,无法做进一步的说明,因为和谈尚未进入到此阶段。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12月,宗庆后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均传达这样的态度:在平等互利和达能撤诉两个前提下,可以与达能进行和谈。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的采访时,宗庆后称,中法两国首脑和中国商务部的一致态度是在撤诉前提下启动和谈,而达能方面否认了这一说法。

  “宗庆后要求和谈的前提是撤诉,但达能认为撤诉是和谈的结果。”达能方面强调。

  此外,被问及秦鹏在斯德哥尔摩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有关证词中涉及的罢免合资公司300名经理事宜及其下一步采取的行为,达能方面表示,法律程序进行之中的诉讼请求与安排不便过多透露。

  “现在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数目已经达到60多家,其中有40多家生产与合资公司同类的产品,而且这个数字还处于动态变化中。”达能方面称。

  各自的筹码

  始于今年4月的“达娃之争”让双方十年联姻后反目成仇,“商标”与“非合资公司”的归属是“焦点”。

  达能认为,娃哈哈非合资企业违反了达能与娃哈哈1996年设立合资公司的两大约定,即“非竞争条款”和《商标转让协议》;要求娃哈哈继续履行品牌转让协议,并签署转售合同将非合资公司转让给达能,但事后宗庆后却出尔反而。

  宗庆后对此的评价是,达能要低价并购娃哈哈与达能非合资公司51%的股份,全面控制整个娃哈哈,娃哈哈不同意让其收购,于是达能就以娃哈哈违反了所谓的同业竞争条款,以及滥用娃哈哈商标为由,以诉讼法律来胁迫娃哈哈把股权出让给达能。

  接下来,双方在国内外都展开了针锋相对的仲裁和诉讼程序。

  12月10日,获“娃哈哈商标转让协议仲裁书”的达能在第一时间回应称,杭州仲裁庭做出了《商标转让协议》已经终止的裁决,无视基本事实,是一个“错误裁决”,对于商标仲裁,达能表示将采取下一步行动。

  眼下,又正逢娃哈哈工会“开火”,透过双方纷乱繁杂的一系列诉讼案,各自手中的那一张王牌亦浮出了水面。

  知情人士称,娃哈哈集团与达能公司作为合资方,受到合资合同中仲裁条款的限制,按双方约定只能接受国际仲裁;但娃哈哈集团工会作为小股东,显然不受此限制,可以在国内单独提起诉讼。“因此达能手里这张‘王牌’对集团工会不起作用。”

  法律界人士称,某种意义上,工会的“出手”不啻为娃哈哈的一柄“撒手锏”。未来“战绩”如何还有待观察;至少目前“达娃之争”格局是,国内诉讼娃哈哈占上风,境外达能领先。

  值得一提的是,达能现任CFOAntoineGiscard的叔叔ValeryGiscard正是前任法国总统(任期1974-1981),显示达能有着深厚的政府资源,因此萨科奇的出面并不意外。

  已在全球11家证券交易所或市场挂牌的达能,其2006年报显示,股权结构:机构投资者72%,个人投资者11%,政府及达能员工持股10%,达能董事成员持股7%。而在72%的机构投资者中,法国投资者仅占27%,美国、英国及其他国家投资者占45%。

  “正如数据所显示的,达能作为跨国公司,属于市场,而非某个国家,一国总统并不能左右跨国公司的决策,股东利益才是第一位的。”某原国际知名机构战略咨询师说。

  在他看来,通常跨国公司的决策服从其全球发展战略规划外,更取决于股东的利益诉求。尽管达能2006年数据显示,中国业务仅占达能全球业务中的3%,看似“微不足道”,其实不然,作为全球上市公司,任何一种正或负的消息面都会影响其股价。如本12月11日午间(巴黎时间),当商标归属仲裁结果出来时,达能(other-otc:GDNNY)股价应声下跌1.75欧元,跌幅2.9%至59欧元。

  “中国因素对达能股价触动如此之大,达能绝不会放弃维护其权益,必将争取商标的归属权,”上述人士说,“万一最后达能以失败告终,对娃哈哈或中方企业而言,未必就是好事,这种争端是双刃剑,中国企业一直在倡导走出去,届时,也许会在巴黎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市场的食品行业落下 ‘盗用品牌’、‘不讲诚信’的恶名。”

  至此,添加了“国际关系、政府斡旋”等诸多元素的“达娃之争”已然超越企业自身利益,双方每走一步都如履薄冰……

    相关新闻:

    达能新一轮诉讼直指宗庆后 娃哈哈启法律行动

  讼战“竞业禁止”  “达娃”和谈无期   

  12月11日,达能律师团言辞激烈地否定了此前由桂林中院、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决,并称两项结果为错误判决。同时,还将启动相应的上诉和撤销仲裁申请。并且,达能首次表示,已经以几乎相同的理由在国内十多个地方将宗庆后告上法庭。而12月13日截稿时,记者也从大成律师事务所处获悉,和君创业和大成律师事务所将代表娃哈哈集团工会委员会,对外宣布其将采取的重大法律行动。   

  新一轮诉讼即将启动   

  “目前国内第一批的诉讼结果已经公布出来,大部分对达能不利,很明显,达能也会相继启动下一轮的相应诉讼。”长期关注达能娃哈哈事件的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浩日前依据“达能12月11日在上海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公开披露其在国内十多个地方将宗庆后本人告上法庭”的消息分析。而根据之前公开的信息显示,达能针对宗庆后个人的诉讼行动只有其向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的仲裁申请。   

  而记者了解到,这些官司中,达能已经接到了合肥、贵州、兰州、新疆等地法院的开庭通知。达能集团亚太区法律总顾问欧阳伯堂表示,达能与娃哈哈纠纷已经引起了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希望能够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为此,11月底,为表和解诚意,达能暂停了国内几个地方对宗庆后的起诉。   

  然而,11月底国内相关部门召集两方协商会谈上,双方虽然提出了各自的观点,但是最后还是不欢而散。   

  此前宗庆后也表示,只有在达能真正撤诉的前提下,双方才能回到谈判桌前。有分析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实际上,达能或者娃哈哈单方面都不可能停止诉讼,最多是同时停止诉讼,然而,我国法律也有相关规定,对于同一事件一旦撤诉就不能再起诉。   

  12月12日,达能方代理律师鲍培伦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之前已经进入程序当中的起诉要听从法庭的安排,我们暂停的是还未起诉的案件。”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达能与娃哈哈和谈是不可能的了,反而诉讼的摊子越铺越大,双方变得越来越复杂。”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达能实际上也是通过媒体在向公众暗示,接下来如果与娃哈哈之间还是继续僵持,那么达能也将启动新一轮的诉讼。   

  对此,娃哈哈集团新闻发言人单启宁回避一切评论:“关于与达能官司的事情不要再问了,我们没什么好说的。”   

  “竞业禁止”成关注焦点   

  值得关注的是,就目前达娃双方在国内的诉讼,除了有关商标权属争议,无论是刚刚败诉的桂林诉讼,还是达能即将启动的对宗庆后个人的起诉,案由焦点都放在“竞业禁止”上。   

  据悉,达能状告宗庆后的案由与娃哈哈诉讼达能高层“竞业禁止”基本相似:达能认为宗庆后同时担任合资公司,与合资公司有竞争关系的非合资公司股东,并参与经营,这一行为损害了合资公司利益。达能方认为,宗庆后的这种行为才是真正违反了“竞业禁止”条款。   

  此前,为回击达能集团要求收购娃哈哈集团非合资公司并拥有娃哈哈商标的要求,娃哈哈集团在吉林、桂林、宁波等地分别提出诉讼,称担任达能与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的范易谋、秦鹏、嘉柯霖也在娃哈哈的竞争对手担任职务,违反了竞业禁止的义务,故应停止担任董事职务,并赔偿合资公司损失。   
  而桂林中院宣布最终判令停止外方董事嘉柯霖担任第三人(合资公司)的董事职务,判令归入公司15万元,判令赔偿损失合计35万元。   

  对此,达能方面认为其是错误判决,并将提出上诉。理由是该判决存在适用法律明显有误、诉讼程序不合法、认定事实缺乏依据等严重问题。   

  达能方认为,嘉柯霖在担任乐百氏、益力等公司董事时并没有利用职务谋求个人利益,因此不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董事不得有“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行为。并且,达能律师表示,法院未严格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的对外国当事人送达的程序进行送达,致使被告失去参加庭审的机会,缺席审理依据不充分。   

  针对此,娃哈哈桂林祥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也在12月10日发布声明称,法院的一审判决是公正的:桂林中院的留置送达符合中国法律规定,被告达能法籍董事在中国法院的合法传唤下,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桂林中院作出缺席判决,符合中国法律规定,也符合国际司法惯例。   

  张浩表示,我国《公司法》中规定,同一个人不能同时在有竞争行业的两家公司担任董事,即使不执行管理权,但是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之一也有权翻查公司账目等机密文件,形成“竞业禁止”。也就是说,达能启动对宗庆后的新一轮起诉,焦点也会聚集在“竞业禁止”上。   

  至今为止,两个公司在全世界展开如此大规模的诉讼实为罕见。   

  “达能在出示给媒体的声明中,其中的观点非常详细,甚至对判决的每一条都说得很清楚,这样的情况不多见,以往的企业对于诉讼的回应都是一带而过。”张浩认为,达能把其可以作为上诉实体的细节公布,只是希望能够获得舆论和道义的支持。   

  关 联   

  达娃争讼境内外纠缠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任何法院送达的正式诉讼文件。”12月12日,达能方面向本报表示将高度关注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接手的有关宗庆后及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等诉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关于确认仲裁条款效力纠纷一案。“为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杭州商标仲裁消息提前被曝光而我们却不知情的被动局面,我们特此发表声明。”   

  这起案件是达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提出仲裁,要求宗庆后就违反合资协议的“非竞争性条款”及由此造成的侵权行为进行赔偿之后,宗庆后在今年6月份向杭州市中院提起的诉讼。诉讼中要求“确认(斯德哥尔摩国际仲裁庭)仲裁协议效力无效”。12月6日某媒体曝出该诉讼已被浙江省高院提审且审理已经结束,但作出判决还需要时间。对此,达能表示并不知情。   

  据了解,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庭有望在12月16日举行第一次开庭审理,主要针对达能所提出的临时措施请求。这四项临时措施包括确保娃哈哈方面不能设立新的非合资公司,以及确保产品按照之前约定渠道销售等。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达能在国外诉娃哈哈及其关联企业合作伙伴的诉讼一共有7起。但已经开庭的3起都对达能不利。   

  今年6月,达能亚洲私人有限公司在法国勒阿弗尔地区法院,对娃哈哈设备供应商——法国西得乐吹瓶服务公司提起诉讼,以其供应娃哈哈饮料设备为娃哈哈提供违反非竞争义务之工具为由,请求法院禁止西得乐公司向娃哈哈控制之公司交付设备,并冻结西得乐公司资产11.54亿欧元。后经法国鲁昂上诉法院判决,判定达能亚洲的索赔请求不成立。此外,达能亚洲有限公司、金加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还在意大利帕尔马法院于今年7月间,对法国西得乐公司在意大利的两公司提起同案由诉讼,但是同样以“被驳回”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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