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政府批准了宝鸡市嘉一清水源地等22个水源地为该省第四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至此,该省共有73个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承担了全省10市1区的饮用水供水。
按照饮用水保护要求,该省从1999年开始先后3次划定了51个城市地表水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以确保城市人畜饮水安全。根据城市地表水源区水质变化情况和部分城市饮用水源区建设情况,此次又划定了宝鸡市嘉一清水源地、扶风县官务水库等22个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这些新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并制订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和水源地水质监测月报制度,及时将水质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