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济南市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肉制品小作坊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4家不符合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的小作坊进行了查处。
13日上午9时30分,执法人员准时出击,对辖区内生产肉制品的小作坊进行了突击检查。在现场,三排小房内几个工人正忙着加工炸鸡,大锅里面的热油颜色发暗,另一家加工铁板里脊小作坊正在煮着一锅用过的竹签,竹签已经变了颜色。经调查,加工的鸡肉串、鸡排一部分在小作坊就地出售,也有一部分送到附近的批发市场销售。
据查,这四家小作坊全部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操作人员全部没有健康证明,加工现场卫生条件较差,根本达不到生产加工食品的基本要求,部分所用的盐、食用碱没有QS标志和其他标识。根据职能分工,卫生部门依法对4家小作坊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责令这四家小作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操作人员限期办理健康证,限期对卫生条件进行整改,办理卫生许可证,并按规定给予了罚款处罚,还依法扣押了无标涉嫌工业用盐原料80kg,无QS标志食用碱18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