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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规“默许”开瓶费?

时间:2007/8/11 11:35:40 来源:扬子晚报

    目前南京许多餐饮企业明确谢绝自带酒水。

    昨天,记者从商务部最新发布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上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包间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将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经营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大酒楼,须在开业前征求当地行业组织的意见……商务部这一新规出台,将原先一直胶着的“开瓶费”与“自带酒水”的难题,再次推向风口浪尖。

    开瓶费——酒店各行其是

    昨天,记者走访了南京新街口附近的一些酒店和宾馆,记者发现普通的酒店为吸引食客,对酒水自带问题没有规定,但是一些高档的酒店以及宾馆对是否允许顾客自带酒水,则有不同的规定。

    中山东路天丰大酒店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酒店对顾客自带酒水没有什么限制,也没有额外收取开瓶费。中山路一家大酒店餐饮部的负责人介绍,在他们酒店消费满800元,可以自带酒水,但只能选择红酒或白酒中的一种,而且饮料必须由酒店提供。该负责人表示,对签订长期定餐消费合同的大单位,可以让他们自带酒水,并免开瓶费和服务费。

    南京一些星级酒店餐饮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这里对于酒水是否自带并无具体的要求,但要按15%收取服务费。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南京几家大型的餐饮企业,他们的回答是普通聚餐谢绝顾客自带酒水,这在酒店大堂的醒目位置做出公示,如果携带则按照酒店标价收取15%服务费。但大型的宴会如婚礼等,他们可以优惠或者不收。

    KTV和西餐厅:坚决谢绝酒水入内

    当前深受年轻人追捧的KTV、上档次的西餐厅,是否允许自带酒水呢?记者走进新街口附近一家这样的场所,在大堂便看到一行醒目的大字——“谢绝自带酒水食物,谢谢合作!”工作人员说,他们这里是不允许自带酒水的,也不能带食物。记者发现,超市卖的普通的金陵啤酒,该KTV的价格是10元/瓶。该工作人员坦诚地说,如果允许顾客自带酒水的话,KTV还怎么赚钱呢?在一家西餐厅,领班说,他们也是不允许自带酒水的,如果有客人携带他们也是不会开的。这位领班提到,就是将来可以收开瓶费,他们也是不允许客人带酒水入内的,毕竟酒水是他们主要的利润。

    烹饪协会 ——餐馆企业有望不再困扰

    昨天,记者采访了江苏省烹饪协会副秘书长彭东升,他认为开瓶费要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这是即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中明确规定的。他认为,对收费标准进行明示,一方面对顾客有利,使消费者可以清楚了解费用,从而可以自主选择消费的方式以及在不在这家店消费。另一方面,明示也有助于维护行业的利益,构建一个和谐的餐饮环境。因为过去很多消费者不能理解酒店收开瓶费,认为不合理。但是消费者的利益也并不是无边无际的,譬如在五星级酒店里的一道红烧肉不是农贸市场的鲜肉价、也不是大排档里的价格,酒水的价格与利润也是这个道理。如果你什么都带,酒店可能就关门了,他认为,按照国家规定对酒水进行明文公示,实现了合法化。

    彭副秘书长说,收取“开瓶费”也有其合理的一面,因为顾客自带酒水,吃饭的时间变长,酒店的电、水费增加,加收一定的服务费,正是为了弥补这些费用。另一方面,在普通餐馆吃饭与在星级酒店吃饭,显然是有区别的,这不仅体现在饭菜的口味上,还体现在服务质量上,“开瓶费”的收取也可以从这一方面理解。

    消费者协会 ——收取“开瓶费”要让顾客放心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南京市消费者协会钱立根副秘书长,他表示,对于酒水开瓶费的问题上,经营者也有自己的苦衷。他们曾和南京餐饮行业的有关同志协商过,能否不收开瓶费,在菜价上有些调整。但是餐饮行业的同志说,现在菜价比较透明,食客心中是有谱的,随着物价调整,公然地提高菜价,会失去一些老食客。无奈之下,一些酒店只得通过收取“开瓶费”来弥补物价上涨带来的损失。

    他做过调研,现在南京各家酒店对开瓶的服务费收费标准是不同的,一些酒店按店家酒价的百分比收取,如收取酒价的15%作为服务费,一瓶1000元的酒,开瓶费是150元,因为原来酒店是不允许自带酒水的,消费者可能还接受得了,现在店家可以收开瓶费用后,是按照超市价格收,还是按照店家标价收,是一个问题。此外,还涉及另一个问题,如果顾客自带的酒,酒店里没有,或者说这种酒没有明确的价格标准,这个时候开瓶费该如何计算,这也是容易引起纠纷的事。

    普通消费者 ——拒绝“开瓶费”

    昨晚,记者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一家饭店门口,遇到带着酒水宴请亲朋的市民张先生,他告诉记者,现在老百姓出去吃饭自己带酒,一是因为酒店的酒比超市的贵,二是担心酒店提供的酒是假的。他认为店家在菜肴上已经有一定的利润,就不应该在酒水上谋利。其实酒店是不应该禁止顾客自带酒水的,至于收取开瓶费,更不应该。如果收,也是意思一下就行了。如果来了北京的朋友,请他喝10元的二锅头,你收10元的服务费,你说冤不冤。他认为店家还是不收为好。

    家住张府园的刘小姐说,平时去酒店都是三五好友聚餐,酒水消费不多,所以也没想过自带。但换句话说,只要加价合理,谁也不愿去趟饭店“潇洒”还提着满手的瓶瓶罐罐。真正对酒店高价酒水不“感冒”的还是公款消费。换言之,“开瓶费”是公款吃喝滋养出来的一个“怪胎”,不该由普通消费者来“买单”。“默认”开瓶费不代表商家可以为所欲为。

    商务部新规“默认”了开瓶费,却没有界定如何收取,这不是放任饭店为所欲为吗?虽说现在大小饭店遍地都是,顾客的选择面大了,但毕竟相比而言,消费者整体仍处于弱势,“开瓶费”保护了商家的利益,对消费者来说,并不公平。

    餐饮业人士 ——“自带饭菜”怎么办

    南京一家中型餐馆老总称,市场经济条件下,店家有权自主选择经营模式。消费者自带酒水到饭店,不可能自斟自饮,酒店为他们提供了酒具、优雅的环境和完善的服务,这些都是价值所在。酒水和食物是饭店常规利润来源,如果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并不收取服务费,明天消费者就可能自带饭菜到饭店就餐,饭店怎么盈利?

    龙江一家中餐馆负责人说,现在餐饮业竞争激烈,菜肴价格都比较低,可是水、电、煤气价格都在涨,菜价肉价也在涨,服务人员流失非常严重。适度征收一点“开瓶费”,增加服务人员收入,可以提高他们积极性。收取“开瓶费”餐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多数顾客还是能理解并接受的。

    一家连锁餐馆的老总称,现在大家把目光聚集在自带酒水上,实际上,自带菜肴的现象都出现了。“自带菜肴”,无疑是“自带酒水”的升级版。如果不对类似现象加以明确的规定和约束,或许还会出现“自带米饭”、“自带锅底”的现象,甚至会出现一些消费者“自带所有认为饭店贵的东西”、“自带所有饭店要收费的东西”。相信这不但不是餐饮业愿意看到的,对乐于享受餐馆服务的消费者来说,也并不希望这种场面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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