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谨防食用河豚鱼中毒
目前没有特效治疗方法
本报讯(实习生邸岱洁 记者林凤斌)日前,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根据人们饮食习惯的时令性,发布了今年第三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食用河豚鱼,谨防发生中毒事件。卫生监督部门同时组织力量,加强了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对非法加工、销售河豚鱼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
河豚鱼多见于我国沿海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其身体浑圆,头胸部大,腹尾部小,嘴中有明显的上下门牙各两枚,背上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体表光滑无鳞或有细刺。河豚鱼体内所含的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很强的神经性毒素,河豚鱼的卵、卵巢、肝脏、皮、肾、肠、眼、鳃、脑髓、肌肉、血液和睾丸等部位均带有这种毒素。河豚毒素比较稳定,不易被一般物理性处理方法破坏,盐腌、日晒、一般加热烧煮等方法都不能解毒。人中毒后二十分钟内便可出现口、唇、舌尖、手指轻微麻木等早期症状,随后出现呕吐、步行困难、言语困难,进而血压迅速下降、呼吸困难甚至死亡。
目前,河豚鱼中毒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死亡率较高。国家有关部门和法律明令禁止市场上经营和加工、销售河豚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