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产业经济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保健品虚假广告何时消

时间:2007/3/23 9:16:16 来源:健康报网
    逾七成保健品违规宣传 虚假宣传追求暴利

  中消协和中国保健科技学会前不久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保健品的宣传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占73.5%,其中对产品功能进行虚假宣传、擅自宣称产品具有治疗功能的占31.4%。根据规定,保健品广告必须标注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广告批准文号、保健品标识、保健品不适宜人群及“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等内容。但是,95.16%的此类产品在这方面都存在问题。违规之处还有在产品广告中经常出现一些绝对性语言,如“安全、不反弹、无毒副作用”等,或承诺减肥功效几小时、几天能达到什么效果,能减多少公斤。这类违规达到69.35%。在广告中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和形象,这类违规比例达到67.34%。

  对于如此多的虚假保健品广告,中国保健科技学会的专家分析认为,保健品的科研经费应占其利润的3%~5%,但多数保健品企业在科研上的投入不及利润的1%。目前,我国保健品企业有3000多家,其中60%以上是中小型企业,有实力投入研发的企业为数不多。在质量得不到提升和创新的同时,商家选择利用广告效应来推销自己的产品。

  专家指出,造成保健品夸大、虚假宣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企业为尽快赚钱,有意违规操作误导消费,对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据业内人士透露,保健品利润一般可达100%到200%。一个保健品从研制、开发、报批到出成品,再到商标注册一般只需数十万元,企业将更多的赌注下在巨额广告投入上,以至于形成惯例——谁的广告经费投入高,谁在广告中能让消费者动心,谁的销量就大,赚的钱就多。

  如何让消费者动心呢?广告策划变得非常重要。这位业内人士分析说,美容、减肥、长高及教育市场等产品,就是“找准消费者的欲望和需求”,利用消费者“求快、求奇、求新”等心理进行专门策划,一些虚假广告由此而生。在这样的策划理念下,“给人感觉一般化”的“瑞梦牌百草减肥茶”被策划为“藏秘排油减肥茶”,突出了神秘功效,但与管理部门审批的广告版本大相径庭。

  虚假广告“阻击战”不断打响 教会消费者识别虚假广告

  为改变保健品广告长期以来的混乱状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05年7月1日起,对保健品广告施行审查制度——凡是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广告,不得在媒体上发布。

  审查规定很明确,保健品广告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任意改变。有关规定列举了17条保健品广告中不允许出现的内容,对“忽悠”消费者的种种做法作出了明确的限制,如功效断言、以消费者名义代言、自称秘方、有效率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广告监督处一位人士表示,如何避免消费者不被保健品广告“忽悠”:一是要堵,依法加强保健品广告的审批和监管力度;一个是疏,要帮助消费者识别广告内容的真假,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查询保健品审批的广告内容,是真是假一目了然。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一位人士表示,保健品虚假广告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公然造假,无中生有;准备多个广告版本,套取广告批文;召开专家咨询会,把专家讲话断章取义,获取有利销售的证言编入广告;伪造低价假合同,对付工商部门处罚;媒体追求利益,放弃媒体责任。这位人士强调,作为广告经营者的媒介,应严守职业道德,绝不能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损害社会利益。

  作为保健品广告审批机关的药监部门和查处机关的工商部门正着手建立违法广告黑名单制度和公示制度,联手打压保健品虚假广告的泛滥。

  现有处罚不足以形成震慑 以刑法手段打假呼声四起

  现有的广告管理及处罚措施能否遏制虚假保健品广告?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的处罚力度不足以对违法者形成震慑。

  我国2004年12月颁布实施的《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责令其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更正广告,并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说,虚假保健品广告不论合同额有多大,罚款最高是3万元。

  广州秉德律师事务所演小强律师认为,虚假广告的恶劣在于广告的真实性被破坏,从而使消费者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受到侵害。虽然保健品虚假违法广告随处可见,却鲜见因此被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由于虚假广告产生的利润达到了罚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区区最高3万元的罚款对保健品厂家来说像“小菜一碟”,违法行为即使被查处了还有获利空间,违法广告行为也就屡禁不止了。

  演小强认为,我国针对虚假广告违法现象,在不同的法律及法规中加以规定,但是由于行政、民事、经济法律手段的威慑力不够,未能给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以重创,因此危害性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客观上导致了情节严重的虚假广告案件时有发生,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商业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法律人士认为,为增强广告违法处罚的威慑力,有必要对虚假广告罪立法,把虚假广告从一般违法上升为犯罪,用刑法手段来维护广告的真实性。他说,从大的方面看,应认为虚假广告属于经济犯罪;从小的方面看,学者们也普遍认为虚假广告属于竞业犯罪。

  演小强律师分析说,198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广告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第18条第2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例首次明确对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受立法权限的限制,《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没有具体罪名和具体刑事责任。虽然各项法律、法规中的法律责任部分规定了虚假广告应负刑事责任,但规定的过于笼统、抽象,给执法者造成困扰,起不到应有的保障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这位法律人士也认为,《广告管理条例》中虚假广告刑事责任的设立,为针对虚假广告犯罪所适用的刑事处罚奠定了基础。如果将虚假广告罪立法,将为虚假广告的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虚假广告的监督管理上就会取得实效。

相关搜索: 保健品 广告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