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对食品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的监管权责,均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意见》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管理进行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并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农业部门负责监管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环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商务部门负责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制发及监管生猪屠宰。水利部门负责监管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并对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检测。林业部门负责监管集贸市场以外的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此外,海关、粮食、盐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环保、省食品工业协会等部门也将各司其职,开展重点整治。 作者:赵媛 贾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