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各地动态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潍坊出台市区小餐饮业管理办法 小餐饮管理有了“规矩”

时间:2006/9/15 16:18:08 来源:网友

    日前,《潍坊市市区小餐饮业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凡在市区范围内的小餐饮、饮食摊点群、大排档、小型熟食加工销售经营者,均需按规定经营,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管理。

    根据办法规定,市区小餐饮按以下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全项小餐饮(可经营面食、热菜、凉菜)、多项小餐饮(可经营面食、热菜)、单项小餐饮(可经营凉菜以外的单一食品)。小餐饮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市区主要干道两侧不再设置小餐饮经营单位。

    饮食摊点群管理方面,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对饮食摊点群的设置地点和经营范围进行统一规划,报市政府批准;明确餐饮摊点群主办单位。市区主要干道两侧及学校周围3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餐饮摊点群。

    大排档管理方面,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对大排档设置地点和经营范围进行规划定点;主办单位应当到工商部门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大排档经营业户应当向主办单位办理入场经营手续,取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市区主干道两侧不得设置大排档。

    对于开办小型熟食加工的企业(不含现做现卖单项经营业户),应当向卫生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向质监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政府鼓励小型熟食品集中加工、连锁经营。由各区、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定点,经市贸易部门审核,设立熟食品加工场(园)区,吸纳小型加工企业进场(园)生产经营。市区内不再批准设立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熟食品加工作坊。


相关搜索: 餐饮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
相关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