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青岛市食盐市场的稳定供应,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以及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食盐的保障供给应急,日前,青岛市政府正式批示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盐务局建立青岛市政府食盐储备制度。 此储备制度的建立为青岛市全市人民食盐的正常供应提供了保证,从2006年起青岛市政府将保证食盐储备4500吨,青岛市财政承担青岛市政府储备发生的贷款利息、存储费以及正常的损耗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