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粮食流通政策,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日前,山东省威海市工商局、粮食局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经纪人管理办法》,借鉴前几年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粮食收购、掌握有效粮源的成功经验,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粮食经纪人制度
粮食经纪人制度的建立是建设社会主义粮食市场经济体系的创新之举,是面向“三农”,搞活粮食经济的重要举措。其主要内容包括:粮食经纪人的概念、作用和意义;粮食经纪人须具备的条件、执业资格培训、工商注册登记、签订经纪合同、依法从事经济活动等申办程序;粮食经纪人经纪活动的特征和法定范围;粮食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粮食经纪人经纪行为的日常管理等。
这一制度的建立,有效解决了粮食经纪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实现了粮食经纪人与粮食收购行政许可主体间的法律衔接,使粮食经纪人在粮食形势正常情况下合法从事粮食收购经纪业务成为现实,使长期困扰农村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的问题得以解决,对于链接产销、整合农村劳动力资源、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促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繁荣粮食市场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